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创新调解思路、灵活化解争议,在二审阶段集中发力,成功一并调解四起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物业托管合同纠纷案,既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压力,又充分保障了业主合法权益,以司法实践彰显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担当作为,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一、深挖细查,找到共性纠纷的核心争议
四起案件均源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君山大道桃源华府商铺的物业托管及配套设施争议,涉及康某、周某,王某、肖某,曾某、胡某等多户业主与某物业公司、某实业公司的合同履行纠纷,核心争议集中在托管收益支付争议、水表分户难题、电梯开通与使用争议三方面。一审判决后,双方对部分焦点问题仍存分歧,案件若机械执行,不仅可能加剧企业经营困境,还可能引发后续连锁纠纷,影响区域市场秩序稳定。
二、靶向施策,破解两难困境的“执行僵局”
针对四起案件的共性矛盾与企业实际困难,吉安中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立足“化解矛盾、护航发展”目标,深入剖析纠纷根源,精准把握业主与企业的核心诉求,通过多轮面对面沟通、背对背疏导,推动各方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一是针对企业短期资金压力,四起案件均采用“收益调减+分期支付+费用折抵”的组合方式,有效缓解了企业短期偿债压力,为其留足经营缓冲空间。二是面对水表物理分户“客观不能”的技术瓶颈,调解方案跳出“必须分户”的思维定式,约定由物业公司和实业公司按照本地水务公司收费标准,对案涉商铺用水进行单独计量收费,并承诺“不得无故停水”。此举既绕开了高额改造成本,又确保了业主用水权益清晰、费用分摊公平,实现了“无法分户但权益不缺位”。三是盘活资源,为双方“权责定界”。针对电梯开通争议,调解方案明确将涉案的两部电梯开通并交付业主永久使用,同时约定电梯后续的年检费、维修费、电费等全部费用由某物业公司、某实业公司承担。既满足了业主对配套设施的合理使用需求,盘活了闲置资产,又明确了企业的长期维护责任,消除了业主后顾之忧。
三、营商提质,树立柔性司法的服务标杆
吉安中院践行用心司法理念,未机械适用裁判规则,而是立足企业发展需求与业主合理诉求,以“柔性司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传递了“司法护航企业发展”的明确信号,避免了“一案结多案生”的衍生纠纷,从根源上化解了矛盾,实现了“纠纷一次性了结”,为后续执行扫清障碍,为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