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在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政策支持等方面持续发力。4月14日,商务部、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强化进出口信贷支持服务“十五五”商务高质量发展良好开局的通知》,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力度。15日,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终身负责制,进一步规范投资审批行为。当日,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直击恶意索赔乱象,防止制度滥用,明确对敲诈勒索、骗取赔偿等违法索赔行为终止调解,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16日,最高法发布第三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涵盖跨境投资、股权转让、买卖合同等多个领域。
近期,一则“某职业团伙5天内以‘吃出蟑螂’为由‘碰瓷’6家餐馆被刑拘”的新闻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结合4月15日《办法》正式施行这一特殊节点,将“职业索赔”这一游走于灰色地带的群体再次拉入公众视野,相关话题热度持续攀升。《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法治日报》《工人日报》《中国消费者报》等多家主流媒体相继跟进报道并发表评论文章,明确反对恶意索赔行为,支持依法整治“碰瓷式打假”。15日,“恶意索赔”话题微信指数从104,423激增至2,826,502,涨幅超26倍;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恶意投诉”“职业索赔”相关话题短时间内总阅读量快速突破1000万,引发网友广泛讨论。这一舆情热度充分说明,公众迫切期待斩断恶意索赔利益链条,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各界对执法部门重拳出击、以法治手段为中小微企业撑腰护航的高度认同与支持。
近年来,在消费市场尤其是食品安全领域,活跃着一群特殊的“职业打假人”,他们本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推动不良商家整改,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的市场“啄木鸟”。但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动机不纯者逐渐偏离正轨,将投诉举报异化为敛财工具,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中“退一赔三”“假一赔十”等惩罚性赔偿规则当作牟利工具,并且专挑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手,用“向12345投诉”“网络曝光”等方式相要挟,逼迫商家支付高额“赔偿费”“封口费”。这种行为早已背离消费维权的初衷,演变为有预谋、有组织的欺诈行为,本质上是打着“打假”旗号的“打劫”。
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电子伪造技术也相应地不断“迭代更新”,恶意索赔的手法愈发隐蔽、多样——有的化身电商平台“职业吃货”,批量下单然后索赔,向商家收取“保护费”;有的以“打假”之名行“碰瓷”之实,刻意放大商家微小瑕疵,追求“小错大赔”“小过重罚”,让商家不堪其扰,甚至被迫关门停业;有的以“监督”之名行“胁迫”之实,利用AI技术伪造证据、篡改商品生产日期等信息,穷尽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法定程序向经营者施压,逼迫对方私了;更有甚者,通过夹带、调包、人为造假等违法方式对经营者敲诈勒索或骗取赔偿。值得警惕的是,职业索赔已从个体行为向组织化、产业化发展。央视新闻调查发现,部分短视频平台上的“职业打假培训”课程,从选品、取证到索赔全流程教学,收费高达数千元至上万元,这些所谓“培训”将打假包装成“零门槛创业项目”,不仅传授向商家施压的话术,还教唆如何规避司法认定、伪造相关证据,进一步助长了恶意索赔的歪风邪气。
这种打着“打假”旗号的“打劫”行为危害深远。正如媒体评论所言,当法律武器被异化为“收割工具”,受害的不仅是商家,更会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对经营主体尤其是小微经营者而言,面对恶意索赔,“私了”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但“硬怼”则要付出时间、精力、金钱等高昂成本;对监管体系而言,涉嫌恶意索赔的投诉举报大量出现,牵扯了监管精力、挤占了行政资源。据某地披露,一年内有7500名“职业索赔人”在当地发起了25万件投诉,单个电话号码年度最高投诉量达3800次。若不及时纠偏,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
近年来有关部门持续“亮剑”出击,将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与合法消费权益维护进行区分并加强管理,严查“碰瓷”式的职业索赔。2024年7月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此次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恶意索赔的规制措施。这些制度安排,就是要在“鼓励监督”与“遏制滥诉”之间划出清晰界限。《法治日报》发文称,该《办法》明确对敲诈勒索、骗取赔偿等违法索赔终止调解,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意味着相关主体实施恶意索赔的后果不再仅是被驳回投诉,而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清晰传递出“真打假受保护,假打假必被究”的强烈信号。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整治恶意索赔、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监管部门、平台、商家以及社会各界同向发力、协同共治。《工人日报》评论指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可强化协作,快速甄别恶意线索,形成打击合力,让碰瓷者付出沉重代价;电商、外卖平台要完善大数据甄别机制,精准识别批量恶意投诉,为商家筑牢防护墙;商家自身则须严守法律法规底线,摒弃“息事宁人”心态,遭遇恶意索赔要及时报警、固定证据。唯有形成打击恶意索赔的合力,让合法维权有底气、恶意索赔无空间,才能让市场公平不被啃食,让消费环境更加清朗。
消费环境是市场活力的基石,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沃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呵护诚信商家生存空间,从来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维权不是生意,对恶意索赔“零容忍”,既是对正当维权的有力保护,也是对市场秩序的坚定守护。相信随着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执法力度持续加码,法治的阳光必将照进每一个市场角落,还中小微企业一个安心经营的朗朗晴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