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春潮涌动,共赴盛会。2026年全国两会正在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议题,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及时传递代表委员真知灼见,“营商中国”微信公众号特开设 “两会声音”专栏,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重点问题、重要任务,整理摘录相关意见建议,以飨读者。 刘文峰代表 构建“执法有监督、违规必追责”的闭环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新联会副会长,江西飞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文峰表示,自党中央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其深感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但在调研中,发现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一些深层次、源头性问题尚未根除。 “目前,有的行政执法行为仍存在‘一罚了之’或‘先罚后审’问题,这种情况一旦发生,涉案企业即便申诉成功,也已遭受不可逆的经营损失。”刘文峰说,行政处罚决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作出,确保执法公正性和合法性。他建议,要不断完善涉企处罚裁量权基准,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构建起“执法有监督、违规必追责”的闭环体系。 “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涉及‘小过重罚’、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等多领域,情况多样且易反复,根治顽疾须精准施策、持久发力。”刘文峰建议,检察机关要持续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积极拓展办案线索来源,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纠治各类行政违法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硬底气”。 (来源:检察日报) 张毅委员 规范行政执法裁量 加快完善异地执法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新联会会长张毅表示,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应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在全国范围严格落实负面行为清单管理模式。 张毅认为,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执法理念的逐步优化,涉企执法中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逐利性执法”“小过重罚”等现象,正在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在一些基层地区,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过度或不足、选择性执法或滥用职权等问题仍时有发生。 对此,张毅建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的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裁量权基准管理等制度。应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全国范围严格落实负面行为清单管理模式,明确未列入负面清单的事项属于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扩大解释滥用行政处罚权。同时,细化行政裁量的幅度与阶次,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处罚行为尺度的规范化。推进分级分类检查,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全国范围内推行企业白名单制度和“检查码”制度。 此外,针对“异地逐利性执法问题”。张毅建议,加快完善异地执法制度,明确异地查封、冻结、羁押等强制措施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罚没收入与地方利益挂钩。(来源:证券时报) 李正国委员 取消罚没收入与执法经费挂钩 从源头上消除逐利冲动 近年来,社会舆论广泛关注部分地方“远洋捕捞式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不少人将非税收入增长与罚没收入变化直接挂钩。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会副主委李正国呼吁规范趋利性执法司法,并建议推动罚没收入与财政脱钩。 李正国指出,将非税收入增长简单等同于罚没收入增长的理解并不准确。罚没收入只是非税收入来源之一,后者还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多种形式,二者混为一谈会夸大罚没收入规模,掩盖结构性问题。 他认为,公开罚没收入数据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关键,既能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也能清晰反映执法全貌,避免信息模糊引发误解。治理趋利性执法需系统发力:一是构建科学执法考核体系,取消罚没收入与执法部门经费挂钩机制,强化过程评价,从源头消除逐利冲动;二是规范涉企异地执法协作,建立严格管辖审查制度,防范违规异地执法。 同时,他建议强化多元监督,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联动协作,建立全国性违规执法投诉平台,畅通企业救济渠道,创新公众参与机制提升执法透明度。目前,《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已将相关违规执法纳入监督,他建议在各部门执法程序性规定中进一步细化规制,筑牢制度防线。(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