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潢川:规范信用主体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的司法实践与机制创新

来源:潢川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营商环境监测信阳潢川站      编辑:方诗阳      更新时间:2025/9/17      浏览:

为贯彻落实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精神,河南潢川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依法严厉打击失信行为,积极帮助失能被执行人纾困解难,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潢川法院依法规范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取得积极成效。

一、规范适用失信惩戒措施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与程序,依法对存在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措施,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认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时,综合考量被执行人所负义务性质、财产状况等因素,审慎判断其失信行为。

二、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产控制情况等因素,全面调查并听取申请人意见,审慎认定企业是否属于失能状态。对经营暂时困难但仍有履行意愿的企业,根据其失信情节、悔改表现和案件进展,给予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助力企业恢复生机。

三、强化信用修复机制

对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及时开展信用修复。根据申请,为其出具相关履行证明、失信信息屏蔽材料等,支持信用修复后的市场主体恢复正常生产经营。20251-8月,潢川法院共为451家次履行义务并达成执行和解的被执行人屏蔽失信信息,有效实现信用修复。

四、典型案例

某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潢川县本土企业,曾涉及多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潢川法院执行人员全面调查该企业财产及经营状况,积极搭建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平台,促进双方达成和解。2024年底,该企业主动履行部分支付义务,信用得以修复。2025年,潢川法院新受理以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12件,综合考虑其积极配合执行和信用良好情况,未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6月,该企业提供其在其他法院作为申请人的执行到位款项23万余元,执行人员依法扣留分配该笔资金,顺利执结22起相关案件。通过规范失信惩戒和及时信用修复,有效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潢川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电话:010-67123133

邮箱:ccysjc@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九二时间园区C1栋

邮编:1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