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阳市纪委关于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南阳发布      更新时间:2023/12/5      浏览: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纪法意识,着力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南阳市监狱改扩建项目办公室原主任董国森利用职权向承包商索贿、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至2013年,在中秋、春节期间,董国森先后收受南阳市监狱改扩建工程一标段承包商牟某某、三标段承包商杨某某、四标段承包商刘某礼品礼金折价后共计1.46万元。2013年至2016年,董国森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借用南阳市监狱改扩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王某某的黑色起亚牌越野车,供本人及基建办使用。2010年9月至2014年1月,在南阳市监狱改扩建一期工程中,经南阳市监狱原副监狱长王某同意后,董国森以解决基建办非正常开支的名义向各标段中标企业索要、收受现金共计141万元,用于基建办非正常开支。董国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2023年7月,董国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苟万峰等三名执法人员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并饮酒的问题。2023年3月9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保二所所长苟万峰、六所所长黄春晖、大队技师张新东三人在社旗县郝寨镇某铝合金门窗加工部检查结束后,违规接受该门窗加工部负责人郭某某的宴请并饮酒。苟万峰、黄春晖、张新东三人作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2023年4月,苟万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春晖、张新东因其他问题尚在处分影响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大过处分。

桐柏县应急管理局原监管二科科长、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孙宏雷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推销产品谋利问题。2020年至2022年,孙宏雷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对象推销其妻周某某经营的桐柏县某消防器材经销部消防器材。先后2家企业、4所学校在该经销部购置消防器材19次共计63931元。孙宏雷身为中共党员,利用职权便利为亲属推销产品谋利,违反廉洁纪律。2022年7月,孙宏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峡县富华公交有限公司董事马更义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私自收受他人财物调换公交线路经营权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马更义组织亲戚筹资购买10辆五菱荣光油用镇村公交车。因县财政补贴款未到位及新冠疫情停运,马更义将其与亲戚共同出资经营的3辆镇村公交车转让并从中获利5700元。2020年4月底,马更义收取丹水镇村公交经营者李某某5000元转让费后,将回车镇村公交线路调换给李某某经营;阳城镇村公交经营者黎某给马更义开车二十余天抵3000元转让费后,马更义将丹水镇村公交线路调换给黎某经营。调查开始后,马更义先后将上述5000元转让费和3000元开车费分别退还李某某和黎某。马更义作为中共党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私自收受他人财物调换公交线路经营权,违反廉洁纪律。2022年6月,马更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邓州市罗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周伟对网上申请业务未及时审批,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2023年3月22日,邓州市某建材门市部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提交变更经营范围申请,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变更要求,邓州市罗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接到该网上业务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处置,超过15个工作日没有给予回复,既未告知群众网上申请材料是否合格,也未告知何时能审核通过,对群众诉求消极怠慢,不作为慢作为。且邓州市罗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周伟让无审批权限的政府购岗人员从事审批工作,未正确履行自身工作职责。2023年8月,周伟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也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侧面反映。上述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中,有的与企业“亲”而不“清”,把企业当“提款机”,向企业伸手要钱;有的以强化行政监管执法力度之名,行吃拿卡要、损害企业和商户合法利益之实;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有的服务意识淡薄,不担当不作为,漠视群众利益。这些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政商交往不清,与各级党委政府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背道而驰。

“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对标对表,牢固树立“人人都是作风代表、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既主动靠前、担当作为,又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真心实意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敢闯敢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注重风腐同查、纪法同施,坚决纠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面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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