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视域下地方招商引资机制重构与高质量转型路径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更新时间:2026/8/24      浏览: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正式上升为国家中长期战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持续部署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落地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评价办法陆续出台,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研究出台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持续整治区域间招商“内卷式”竞争。一系列顶层制度落地,持续压缩地方长期依托差异化财税优惠、要素让利争夺产业项目的传统路径空间,推动招商引资竞争逻辑迎来根本性转换。

客观而言,各地招商引资转型节奏存在明显分化,不少区域仍处在新旧模式交替的阵痛阶段:制度规则转型推进偏缓,统一市场规则难以在基层全面落地;考核体系偏重短期规模指标,跨部门政策统筹协同效能不足;土地、能耗、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跨区域流动仍存在显性与隐性堵点;跨区域产业协作缺乏稳定可持续的利益共享机制。立足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局,单纯依靠行政约束难以从根本上扭转地方招商行为,亟待系统性重构制度框架,疏通各类结构性堵点,推动地方招商引资由“政策竞争”转向“制度竞争”,加快构建规则统一、要素畅通、产业协同、区域联动的高质量招商体系,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培育。

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纵深推进的过程中,地方招商引资转型面临多重现实约束。其一,制度替代节奏滞后,全国统一招商行为准则尚未完整落地,部分地区依旧借助“一事一议”隐性补贴、非正式协议开展项目竞争,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有待持续强化,存量违规招商协议分类处置压力依然较大。其二,绩效考核长期锚定签约额、项目数量等显性指标,催生重签约、轻落地、重短期、轻长期的行为倾向,自上而下政策统筹协同力度有待加强。其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仍有待深化,市场区域分割现象并未根除,各类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对产业链项目的综合承载能力尚有提升空间。其四,跨区域协同缺少常态化制度安排,跨省市产业转移面临产值统计、税收分成等现实障碍,区域联合招商、链式产业转移难以形成长效运转模式。针对上述现实矛盾,笔者提出四方面改革路径。

健全统一规则体系,有序推进招商制度替代

紧跟顶层制度部署,落实招商引资正向鼓励与负面禁止清单管理。依托国家即将出台的招商引资正负清单、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制度,严格限制以税收返还、财政奖补、低价供地等手段开展竞争性招商,严禁通过抽屉协议、变相补贴方式规避监管要求。推动地方竞争重心从比拼优惠政策,转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产业生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同步建立常态化监督核查机制,稳妥分类处置存量招商协议,从严管控各类新增违规承诺,筑牢公平竞争底线。

加快研究制定全国统一招商全流程审批指引,厘清项目洽谈、协议签署、开工建设、投产运营各环节权责边界,推动招商全流程标准化、透明化。建立全国统一投资项目信息采集标准,打通跨地区投资项目信息系统,实现市场主体跨区域投资“一次申报、多地互认”,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各类不合理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变更注册地址、设立本地分支机构作为享受政策的前置条件。

构建嵌入招商全流程的合规审查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营商环境评估前置至项目前期对接阶段,形成全国可参照落地的合规治理范式。强化投资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核,从源头清理各类突破统一市场规则的条款,消弭区域政策衔接真空。畅通企业投诉与第三方评估渠道,健全招商引资领域公平竞争长效监督机制,保障统一大市场建设落到实处。

重塑考核激励体系,提升跨领域政策统筹能力

研究构建全国统一招商引资综合评价框架,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导向,适度下调签约规模、项目数量权重,提高项目落地转化率、投产时效、亩均产出、产业链配套水平、单位能耗效益、科技创新带动、就业质量等指标权重,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评价机制,从考核源头弱化短期冲动,遏制招商恶性竞争。

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导向,将各地引进科创产业、高附加值产业链项目成效纳入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形成正向激励约束。对存在无序竞争、违规招商、同质化低水平引育产业的区域,相应收紧政策资源倾斜,树立高质量招商鲜明导向。

完善全国层面政府投资基金治理规则,对标基金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规范财政出资比例、投资边界,统一基金设立、运营、退出标准。促进政府产业基金与土地保障、信贷支持、人才政策协同联动,稳妥发展基金招商模式,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同时引导地方错位布局基金业态,避免同质化设立、同质化竞争,严守名股实债红线,严控基金运作带来的隐性债务风险。

纵深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打造一体化数字招商基础设施

持续深化土地、能耗、资本、人力资源、技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扩容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复制推广试点成熟经验,搭建全国统一要素登记、流转、交易规则,破除各类隐性地方保护壁垒,畅通要素跨区域流动渠道,为产业梯度转移、链式招商提供基础支撑。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推动要素资源向优势产业链、优质经营主体集聚。

出台跨区域、跨部门要素统筹操作指引,统一审批标准与责任划分,推行省、市、县三级并联审批,形成项目落地标准化实施路径。依托统一审批模板与政务数据共享体系,提升跨区域要素调度与供需匹配效率,缓解部门壁垒、区域分割造成的项目推进迟滞问题。

统筹规划全国一体化招商数字平台,由中央统一规范数据接口、技术标准与数据安全规则,各地搭建区域性分平台,实现全国招商资源信息互通。平台覆盖产业图谱发布、项目供需对接、用地预审、能耗指标统筹、融资服务、政策兑现、合规预警等功能,实现项目服务闭环管理。依靠数字化手段提高要素信息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诱发的非理性招商竞争,强化平台对产业链项目的综合承载与全周期服务能力。依托数字平台同步完善招商信息公开机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完善区域协同机制,探索党建引领联动招商新模式

自上而下搭建跨区域招商协同制度框架,对标国家产业转移发展提升工程部署,重点健全跨省市产业合作产值核算、税收利益共享常态化机制。优先选取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等重大战略区域先行试点,规范飞地经济、双向科创飞地、产业链协同转移模式,在统一市场规则下探索分工协作、利益共赢路径,缓解区域之间项目争夺、产业同质化布局难题。

理顺跨区域招商分工体系,清晰划定各地在全国产业链分工中的功能定位。依托龙头链主企业、产业联盟、高能级产业园区推动资源共享、上下游联动,大力发展跨区域联合招商、异地孵化、成果异地转化模式,增强重大产业链项目跨区域协同承接能力,推动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实现错位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招商引资工作,持续完善“党建+招商”实践机制,推动产业链党建深度赋能产业协同。围绕重点产业链组建跨区域党建联盟,促进组织链串联产业链、贯通创新链,推动招商队伍建设与党组织建设深度融合,打通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沟通堵点,强化信息共享、统筹协调与作风建设,构建协同高效的招商组织体系,持续增强招商引资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系统性与执行力。

(缪锦春,作者系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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