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简时评】政绩观偏差严重伤害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信息协会统一大市场工作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6/6/16      浏览:

日前,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了五起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从任性用权盲目征迁、违规打造网红景点,到无视生态红线盲目招商引资,再到未经论证铺摊子、搞“政绩工程”增加地方债务、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这些案件虽然表现形式各异,但根源都在于政绩观出现了严重偏差。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错位的政绩观不仅浪费了国家资源、损害了群众利益,更如同一颗毒瘤,严重伤害了地方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而政府诚信、法治规范、市场公平则是这片土壤的核心养分。政绩观偏差的领导干部,往往把个人升迁凌驾于地方发展之上,把短期出绩置于长远规划之上,其行为逻辑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背道而驰。

首先,政绩观偏差破坏了政府公信力,让企业缺乏“安全感”。营商环境最忌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在通报中,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显绩,未经科学论证、未经深入调研就盲目上马项目,甚至违规举债搞建设。这种“拍脑袋”决策,往往导致项目烂尾、资金断裂。比如攀枝花市原副市长龙勇,牵头组织招商活动数十场,签约投资额达数十亿元,实际落地却不足7%。这种“重签约、轻落实”的作秀式招商,把企业当成了装点门面的道具,不仅让满怀期待的企业白费人力物力,更严重透支了政府信用。当承诺变成空头支票,当签约变成废纸一张,企业又怎敢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其次,政绩观偏差扭曲了市场规则,让营商环境失去“公平性”。良好的营商环境,应当是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然而,政绩观偏差的领导干部,往往习惯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比如江西省人社厅原副厅长王成兵,为了短期经济效益,无视生态红线,强令环保部门对高污染企业“以罚代管”,这种对违规企业的纵容,本质上就是对守法经营企业的不公,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又如内蒙古交通集团原总经理刘学武,为了追求营收规模,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用国有资本为违规行为背书,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这种以权压法、以权乱市的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基石。

最后,政绩观偏差恶化了地方生态,让营商环境失去“可持续性”。营商环境不仅是政务环境,也包括生态环境和法治环境。有的领导干部将经济指标凌驾于生态红线之上,盲目引入高污染项目,看似一时拉动了GDP,却毁了绿水青山,让宜居宜业的生态底色荡然无存,长远来看必然导致优质企业望而却步。还有的如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委原书记杨添才,违规占用耕地搞“政绩工程”,最终被处罚拆除,这种无视法律法规的盲目冲动,不仅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更让地方法治环境蒙尘。

政绩观偏差是营商环境的大敌。纠治政绩观偏差,就是保护营商环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以案为鉴,深刻认识到:真正的政绩,不是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也不是急功近利的“数据游戏”,而是实实在在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地方长远发展打基础、增后劲。

“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只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做到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才能打造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应紧盯政绩观偏差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对违规招商引资、弄虚作假、新官不理旧账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快查严处,用铁的纪律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让广大企业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高效的市场生态中茁壮成长。


相关链接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五起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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