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涉企执法、服务业扩能提质等方面的文件密集出台,一系列务实举措精准发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进提升。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展示以严格保护、精准裁判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同日,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关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的意见》,靶向破解“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不一的难题;2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公布,进一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展现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工作成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方案》,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其中,三部门联合发文破解“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难题,迅速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新华网、央广网、光明网、中工网、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相继跟进报道和评论。数据显示,文件发布后,“开窗还是关窗”话题微信指数于4月21日达到峰值(9323),且连续多日保持高位。在搜狗搜索引擎上,相关内容多达15,580余条,网络舆论呈现高度共识,一致对这项“小切口、暖民心、解民忧”务实举措给予充分赞许。社会的认同源自政策的温度,而政策的温度源自政策取向与企业期盼的同频共振。
工厂生产时到底是开窗还是关窗?这个问号并不是新问题,也困扰了企业很多年,“上午被要求关窗防污染,下午被责令开窗保安全”,曾让很多企业陷入两难、无所适从。这个“开关窗”问题的核心要求就是环保与安全,为什么现在能有破解之道了,说到底就是敢于动真碰硬了,真正用心思考了,切实站在企业角度了。之前一直无法解决,表面上看,无非是“政策打架”,站在各自的立场,似乎都有道理。从环保执法维度看,在一些无法完全封闭或密闭的生产场所,关窗是减少污染物外泄的必要之举;从安全生产维度看,一些特定车间需要开窗通风以防易燃易爆气体积聚,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若机械套用条文、罔顾企业生产实际、奉行“一刀切”执法,企业便会陷入“关窗被罚、开窗也被罚”的两难困境。事实上,安全与环保并非天然对立,“开窗”与“关窗”也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类似“开窗还是关窗”的两难困境并非个例。表象背后折射的是政绩观错位、执法专业能力不足、制度建设不完善等深层次问题。有的缺少大局意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有的调研不足,制定政策比较随意;有的缺乏统筹沟通,导致政策衔接不畅……凡此种种,造成执法方式机械、标准尺度不一。只有企业夹在中间左右为难,连一扇窗户都成了“高压线”。那些看似“不折不扣落实政策”的执法方式,不仅加重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与合规负担,打乱了企业正常生产节奏,更损害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与公信力,割裂了政企之间的信任纽带。
新出台的《意见》正是针对这一矛盾,用“精准化”取代“一刀切”,为基层执法划定标准,让企业“有规可依”。如此一来,既守住了安全与生态的底线,又降低了企业合规成本。正如《工人日报》评论所言,这实际上将裁量权交还给了“现场实际”,由执法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研判,既体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实事求是作风,也为企业安心生产留足空间。这个“关键小事”,看似是解决一个具体执法难题,实则是以“小切口”撬动“大变革”的良好示范,体现了执法为民、协作协同、精准监管的理念,也为各地各部门解决让企业“左右为难”的制度性矛盾、靶向化解执法难题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靶向化解执法难题,首要在于制度源头发力。涉企执法的制度标准,理应清晰明确、协调统一,兼顾政策刚性与实践弹性,以制度协同重塑执法尺度,实现政策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圳特区报》评论指出,有关部门在制定标准、出台政策时,应充分沟通、统筹兼顾,从源头上避免“各说各话”“政策打架”。对于已经出现的标准冲突,要及时呼应实践中的痛点、堵点,以“小快灵”的方式出台针对性举措,明确执法边界、化解执法矛盾。
靶向化解执法难题,关键在于强化监管协同。执法冲突之所以屡屡出现,根源在于部门间权责划分模糊、协同机制缺失。如果有关部门在监管执法中,只关注自身业务范畴,忽视了与其他部门的衔接配合,就容易出现执法指令“撞车”、重复执法扰企等现象。北青网评论认为,只有打破传统“条块分割”的监管模式,才能解决部门间信息壁垒、标准不一等问题,以跨部门、集束式的高效协同破解难题、赋能发展。
靶向化解执法难题,核心在于转变执法理念。“一刀切”机械执法的本质,是执法理念的滞后。正如《浙江日报》评论指出,“要认识到执法不是硬邦邦的‘管制’,而是为企业‘服务’的关键环节”。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推行服务型执法,用服务的暖心增强企业的信心,通过加强指导与服务,协助企业落实整改,推动执法方式从“一罚了之”向“指导帮扶”转变,让执法更具温度,让企业更有获得感。
涉企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企业,其质效如何,直接关系营商环境建设的成色,关乎广大企业的切身利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对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经济发展动力活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据报载,为解决“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问题,司法部已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出台规范执法标准的制度措施330余项,实现规范一个标准、解决一类问题、惠及一批企业。从解决“一件事”出发,向办好“一类事”延伸,我们欣喜地看到,优化营商环境已不再停留于“减时间、减环节、降成本”的基础层面,而是更深入地聚焦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以“小切口”破解大难题、以小举措带来大变化,让政策暖流直抵企业发展的细微肌理,让每一个经营主体都能在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中安心经营、大胆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