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点评
平凉市在甘肃省率先出台专项监督问责办法,以制度的“刚性约束”破解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中梗阻”难题,为零容忍惩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利剑。 三句话观察 1、制度首创定准绳:作为全省市州首个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办法,填补了制度空白,为规范公职人员履职行为确立了清晰的“红线”与“底线”。 2、精准施策治痛点:紧盯惠企政策落实、招商引资履约等七大关键领域,重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推诿扯皮等顽疾,直击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 3、协同发力求实效:构建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多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将监督融入日常,推动问责工作由“事后惩处”向“全程监管”转变,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甘肃平凉:出台全省市州首个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办法 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 为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有力助推甘肃省平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凉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平凉市损害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省市州层面率先出台的营商环境专项监督问责办法。《办法》共八章三十五条,紧密围绕平凉市“三区一城市”目标定位,严格对照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部署的“五大行动”“五大抓手”工作要求,重点聚焦惠企政策落实、招商引资履约、政务服务提质、市场环境规范、要素保障供给、法治环境优化、信用体系建设七大关键领域,核心目的在于以刚性制度约束规范公职人员履职行为,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坚决破除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拦路虎”“绊脚石”,着力营造尊商、爱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为平凉全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筑牢制度根基。 在监督问责情形方面,《办法》针对当前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痛点、堵点问题,作出明确界定、精准发力。其中,政策落实领域重点整治国家及省、市惠企政策宣传不深入、解读不清晰、公开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等“中梗阻”“打折扣”问题;招商引资领域严厉查处不讲诚信、擅自承诺超出法定权限或兑现能力的优惠政策、误导企业投资等失信失责行为;政务服务领域聚焦工作人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经营主体咨询不回应、诉求不办理、事项不办结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市场环境领域督促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和“无事不扰”白名单制度,坚决纠正各类违规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同时,围绕项目审批、要素保障、信用建设等关键环节,通过精准监督、严肃问责,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各级各部门将工作重心集中到抓招商、优服务、促落地、强发展上来。 在问责原则与规范上,《办法》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实,明确界定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具体范围——即承担公共管理、服务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经营主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投资、生产经营等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实际损失的行为,均纳入问责范畴。《办法》严格遵循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精准规范、宽严相济的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担责”的工作要求。同时,严格对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监督问责的主体、权限、程序和标准,确保每一条款都于法有据、合规可行,推动问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在监督实施与协同发力方面,《办法》坚持把营商环境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紧盯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履职情况,精准发现并严肃纠治执法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各行业部门将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同时,着力健全协同监督机制,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强化常态化、精准化监督检查,以动真碰硬的问责举措,着力打造规范高效、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平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营商环境保障。(罗亚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