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在其公众号披露“红内裤案”详情时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健康的营商环境,既需要经营者的诚信守法,也需要消费者的理性监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自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扩音器,在营商环境的构建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胖东来“红内裤案”的判决,不仅是一起名誉权纠纷的裁决,更是对自媒体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定位的一次深刻警醒。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的土壤,也是我们社会生存发展的生态。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正如法官在普法中所言,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名誉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个健康的营商环境,既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能保护经营者免受不实信息的恶意中伤。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每一个市场主体、每一个消费者、每一个网民,都是营商环境的建设者和维护者。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但这种监督应当是理性的、建设性的。在“红内裤案”中,胖东来积极处理投诉、下架商品、送检,展现了负责任的态度,而段某的不实指控却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这提醒我们,任何非理性的网络暴力都可能破坏良好的商业生态,最终损害的是全社会的利益。
自媒体对营商环境具有引导力。网络社会的快速发展,自媒体也不再是一个娱乐的空间,拥有庞大的粉丝群体和情绪动员能力。在公众空间,博主们都不应带有情绪说话,更不能让情绪带偏公众。任何舆论,客观公正的监督可以倒逼企业规范经营,促进市场优胜劣汰;而不实恶意的诋毁则可能让一家企业蒙受不白之冤,甚至陷入经营困境。自媒体应当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而不是破坏市场的“搅局者”。正确行使监督权,引导公众理性看待商业纠纷,是自媒体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至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