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成就。据介绍,“十四五”以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市场环境更有活力、更加公平,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十四五”以来,我国企业净增1999.9万户,个体工商户净增3394.6万户。数字大幅增长变化的背后是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动力加持。 据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介绍,“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总局不断优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市场准入更加规范。市场监管总局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推动修订公司法,依法增设最长5年出资期限,指导存量和新设公司按期认缴,遏制了天价出资、超长出资、盲目出资等市场乱象,有效提升了注册资本“含金量”;推行登记注册“实名认证”,加强住所信息核验,防止冒名登记、虚假地址登记,防范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拧紧了登记管理“安全阀”;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优化设置了登记事项“红绿灯”。 市场退出更加顺畅。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修订完善企业注销指引和注销流程图,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注销过程中遇到的股东失联、公章遗失等实际困难;依托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建立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海关、税务、公安、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建立健全经营主体歇业制度,探索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紧密配合的强制清算机制;全面实施经营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确保无债权债务经营主体能够通过简易程序,最短21天就可以退出市场。 企业办事更加高效。市场监管总局围绕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推动开办餐饮店、企业信息变更、企业迁移登记、“个转企”等“高效办成一件事”,其中开办餐饮店时间由过去的37天减少至现在的15天,企业信息变更材料由23份精简至6份;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下载量达3.7亿次,累计使用6亿多次,大大地便利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布实施《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授权北京等11个省市开展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有效提高了企业登记效率。 监管执法更加公正。市场监管总局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扩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范围,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建立和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指导性案例制度,发布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着力防范“小过重罚”;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制定《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推动全系统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建立与经营主体的常态化交流机制,定期听取和推动解决经营主体的诉求,不断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市场秩序有效规范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促进经营者健康发展和消费者放心消费的重要保障。“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部门秉持“竞争公平、执法公正、信息公开、规则统一”的理念,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积极提升经营主体合规能力,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国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据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介绍,5年来,市场监管部门连续组织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涵盖了30大类200多个品种,货值达27.9亿元;聚焦医药、培训、理财等民生关切,大力查处违法违规广告,持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严肃查办检验检测机构违法案件,依法撤销、注销1242家机构的资质;每年都开展民生计量领域的专项检查,如2023年开展了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2024年开展了水电气民用“三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和电子计价秤综合整治,切实维护了民生计量公平。 同时,经营主体合规引导机制更加健全。着力构建激励约束并重的合规体系,发布《经营者公平竞争合规管理规范》《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积极规范引导企业的经营行为;制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公示,以制度的刚性来强化信用约束。 此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加有效,“十四五”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处理投诉举报8902.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7.1亿元;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74.9万件,挽回经济损失57.8亿元。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全力化解消费纠纷,发展20余万家企业参与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直接和解1038.2万件。 统一大市场更畅通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任务。我国市场规模庞大、发展空间广阔,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优势。发挥好这个优势,需要大力破除地方保护、及时防止和制止市场垄断,维护好、建设好全国统一大市场。 “十四五”期间,我国破除地方保护、维护统一大市场的制度更加健全。其中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事件就是,由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反垄断法实现颁布15年后的首次大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三次修订,将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上升为法律规定,适应了我国新形势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需要;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审查全覆盖,对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行为强化了制度约束。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制定了《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等12部支撑法律实施的配套规章,建立了灵活完善的合规和执法指南指引体系,推动公平竞争法治环境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 “十四五”期间,我国规制市场垄断的执法更加有力。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重点领域垄断风险的监测评估,强化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为防范和制止网络市场无序竞争设置了红灯、划出了底线。持续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查处医药领域垄断案件,推动药品价格恢复到合理水平;查处供水、燃气、建材、机动车检测等领域垄断案件,有效降低公众生活成本和经营主体生产负担。加强对平台经济、自然垄断等重点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共审结案件3400件,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145件,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建立起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各级政府拟出台的文件严格把关,共审查重要政策措施4.22万件,对1.14万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从源头上防止了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出台;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立案查处行政性垄断案件239件,清理地方标准8000余项,坚决纠治了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的行为;加大对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近5万件,其中查办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4296件,推动线下线上市场竞争生态不断优化。 罗文表示,“十五五”时期,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聚焦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这一重要改革任务,以更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以更实举措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成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大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