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释放以更大决心和力度坚决整治营商环境顽瘴痼疾的鲜明信号,现将辽宁省鞍山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台安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雷虹插手干预施工项目,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2015年至2025年,雷虹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多家请托企业在公路养护、桥段建设等工程项目承揽、施工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雷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7月,雷虹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柴东晓违规在物业维修资金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2011年至2019年,柴东晓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助请托企业在审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维修工程,指定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并非法收受财物。柴东晓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5月,柴东晓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开区劳动医疗保障办原职员李祥对管理服务对象行政审批事项久拖不办,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2024年3月,李祥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批符合条件的某学校办学许可事项时,故意拖延审批近8个月,期间接受该校校长宴请15次,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李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3月,李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组织人事部门解除其聘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