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你看“萝卜标”的脸

来源:营商中国      更新时间:2026/2/2      浏览:

上周,有关方面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系列政策举措精准聚焦市场痛点、民生关切。1月26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27日,市监总局发布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重大案件,推动治理链条延伸,促进市场竞争生态持续向好。28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召开,明确2026年将积极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费制度体系。29日,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集中展现各地在纠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四乱”问题,护航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方面的有效做法。

然而,一起基层政府采购项目因价格“畸高”引发广泛争议,凸显在政策持续发力、监管不断强化背景下,个别领域仍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市场上单价普遍不足200元的护眼灯,中标单价高达780元,如此悬殊的价差引发公众强烈质疑。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新京报、红星新闻、大象新闻、南方都市报、红网、每日甘肃网等多家媒体相继跟进报道或刊发评论。在微博上,“程序合规不是政府采购‘只选贵的’挡箭牌”“护眼灯校园采购背后藏何猫腻”等话题持续发酵,短时间内总阅读量快速突破114万。这一舆情热度说明,公众对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透明度充满关注和高度敏感,更对政府采购领域可能存在的深层次顽疾普遍担忧,此类乱象也与当前全国上下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共采购的大方向格格不入。

深入分析显示,此类“畸高”采购并非简单的市场波动。护眼灯改造本是呵护学生视力的惠民实事,但这项暖心工程却异化为“只选贵的,不选对的”的荒诞剧。对比全国同类项目不难发现,苏州公办学校同类护眼灯采购价176元(含安装、拆旧等配套服务);重庆某企业报价160多元仍有合理利润空间。而乡宁县780元的中标单价,不仅远超市场行情,近600元的安装费,更是远超灯具本身价格两倍有余。面对公众质疑,当地有关部门仅以“程序合规”作出回应,这种避重就轻、回避核心问题的答复,不仅缺乏直面问题的勇气与诚意,更加剧了舆论质疑。红网相关调查显示,此类现象并非孤例,随机抽取全国不同地区20个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发现,在相同技术标准下,中标单价从200元到1000元不等,其中单价超过600元的项目就有8个。业内专家直言,流程步步俱全,结果却极不合理,正是当前招投标领域的突出痛点。红网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行为本质上是把程序合规当作挡箭牌,以“程序正义”之名,掩盖“结果不正义”之实。

现实情况表明,不少采购项目都存在类似问题。有关专家分析指出,这与“关系文化”侵蚀招投标领域密不可分,背后往往潜藏着“萝卜标”“倾向标”等利益定向输送问题。开屏新闻分析认为,究其根源,首要症结在于监管链条的断裂,从项目需求申报、预算编制到招标评审、履约验收,本应环环相扣、层层把关,但现实中却往往出现“重程序、轻实质”的倾向——评审专家流于形式,采购单位“内定”倾向明显,监管部门“事后追责”多于“事前防控”,导致虚高报价得以在“合规流程”中畅通无阻。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信息壁垒与利益闭环的形成。部分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不充分,部分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与个别采购方之间可能形成隐性利益同盟,通过定制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资质门槛等方式“量身定做”招标文件,将公平竞争变为“走过场”。这种所谓“反常识”的采购结果,实则是制度执行中的漏洞被精准利用的产物——程序空转、监督虚化。正如《新华每日电讯》评论所言,当程序被异化为精心编织的“合规外衣”,所包裹的往往是不公与资源错配,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利益,扭曲的是市场规则。一个无法实现公正结果的程序,无论这张“脸”看似多么好看、这个“标”看似多么严谨、多么合规,都已背离制度设计的初衷。据悉,自2024年起,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聚焦政府采购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抽查全国1.9万余家代理机构执行的8万多个政府采购项目。同年7月印发实施的《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指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背景下,各地正扎实开展相关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乡宁县护眼灯采购等类似现象,无疑敲响了新的警钟:必须警惕一些看似“程序合规矩”、但实际“结果反常理”的采购新困局,避免其侵蚀公共采购制度的公信力。对此,《新华每日电讯》建议,破解这一困局,必须推动招标采购评价体系从“程序合规”向“结果正义”深刻转变,实现监管思维的系统升级。一方面,要跳出“唯程序论”的误区,强化项目后评估与问责。建立中标项目绩效长期跟踪机制,对明显偏离合理区间、未能实现预设目标的“问题结果”开展溯源倒查,使“结果不合理”成为必须追责的硬约束。另一方面,要优化制度设计,重新审视、清理易被利用、可能导致“形式合规而实质不公”的模糊条款,从源头压缩“合法不合理”的操作空间。同时,进一步提升采购透明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借助公众力量识破隐藏在合规程序之下的“暗箱操作”。

需要明确的是,程序合规也叫“程序正义”,其终极价值必须落脚于“结果正义”。政府采购工作不能仅满足于“流程走完”,更应接受“市场公允”和“常识逻辑”的双重检验。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日前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将持续整顿和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健全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惩处政府采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盏护眼灯的价格,看似是小事,却关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关乎教育公平的实现,更关乎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护眼灯改造这项明亮工程,不仅要照亮教室,更要照亮民心;不仅要守护青少年的视力健康,更要守护公共资金的安全与公共利益的底线,让每一笔公共资金都在阳光下运行,在市场中检验,在监督中规范。这既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在要求,更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涵养公平市场生态的必然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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