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调查结果:是一百多次

来源:综合指尖新闻、交汇点新闻等      更新时间:2024/4/25      浏览:

“在我们拿到《港口经营许可证》之后一年的时间里,仅有据可查的各类执法检查就接待了200多次,企业几乎每天都要应对执法检查,怎么可能经营好?如此频繁的执法检查正常吗?”4月9日,安徽省芜湖市荻港船厂码头的承包负责人甘友祥面对着铺满了办公桌的各类执法检查文书,质疑中充满了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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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执法检查文书铺满了办公桌(记者 刘强 摄)

甘友祥告诉指尖客户端记者,他怀疑码头之所以频繁“被检查”,是因为拒绝了有人让他转让码头股权的要求。


中标后拒绝了“无理”的股权转让

据甘友祥介绍,他所在企业与合作方是在2021年3月中标中海工业有限公司荻港船厂出租项目的,中标租金为4550万元,租期为5年。中标后,他和合作方除了想重新启用荻港船厂的码头功能从事货物运输外,还计划把荻港船厂的厂区建设成一个大型的智能港口产业物流园,截至目前,整个项目的总投资已经超过了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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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港船厂项目出租的中标通知书(记者 刘强 摄)

据甘友祥回忆,大约在2021年5月左右,也就是中标后不久。一个叫陈武(音)的男子通过他的一个朋友约他见面,说是要商谈一下合作事宜。但是3个人见面后,陈武直接表示让甘先生把码头51%的股权转让给一个叫徐某的人。因为自己根本不认识徐某,也没想过要转让码头的股权,所以他当场拒绝了对方的“无理”要求。但是陈武告诉他,如果他不转让股权,这个码头他肯定干不下去。

据甘友祥事后了解,徐某在当地也经营了2个码头,而且在当地颇有“影响力”。但对于陈武略带“威胁性”的忠告,他并未在意。因为他此前一直从事码头经营,他相信自己有能力把码头经营好。而且他不认为自己企业准备投入经营码头是“动了别人的蛋糕”,他觉得同业间合理竞争更有利于行业发展。

一年内200多次“被执法检查”

此后,荻港船厂码头开始动工建设,甘友祥也开始去办理码头经营所需要的各项手续。令他没想到的是,自从码头开始建设后,当地的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便开始频繁地到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导致工期一再延误。而原本很顺利便能办理下来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也是在芜湖市副市长主持的企业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专门协调一年多后,才迟迟获得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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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甘友祥始料未及的是,2022年11月30日拿到《港口经营许可证》,码头开始投入运营后,当地交通、生态、水务等多个执法部门到码头执法检查的频率有增无减,据粗略统计,在码头投入运营的第一年,有明确记录的执法检查就超过了200次。其中,芜湖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三大队到码头执法检查的次数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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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有4份执法检查文书(记者 刘强 摄)

4月9日,指尖客户端记者在荻港船厂码头看到,偌大的码头并没有船只停泊,码头内也没有繁忙的运输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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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港船厂码头一派萧条景象(记者 刘强 摄)

在甘友祥提供的部分执法检查文书中,指尖客户端记者看到《港口安全和环保工作检查督查记录表》数量最多,超过了40份。甘友祥称,那些记录表都是执法三大队开具的,因为有时候对方来检查时并不出具执法文书,所以他保守估计执法三大队到码头执法检查至少超过了百次。指尖客户端记者发现,仅2023年3月,便有4张记录表。而在港口资产管理部的管理记录中,“执法三大队“的检查记录几乎每周也都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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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友祥称,自己此前经营其他港口时,从来没有遭遇过如此密集的执法检查。他很疑惑,如果自己经营的港口存在问题,执法部门为什么不能一次性告知?为何非要频繁地到现场进行执法检查?他还举例告诉记者,2023年9月,港口曾出租场地给一家生产预制件的企业。对方投入了近400万元平整土地并搭建设备。今年3月,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突然责令必须全部拆除,给对方企业和港口都造成了巨大损失。他不理解的是:“生态环境局也是每个月都来港口检查,如果不让建,为什么最开始不叫停施工?”港口合作方的一位负责人告诉指尖客户端记者,他是荻港镇当地人,港口频繁被执法就检查不排除与徐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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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三大队称检查频次“一视同仁”但未提供证据

4月10日上午,指尖客户端记者首先来到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并拨通了此前曾到荻港船厂码头进行过执法检查的苏传宝副局长的电话,苏副局长告诉指尖客户端记者,他并不分管此项工作,而且也不认识徐某。随后,记者与芜湖市交通执法支队三大队的陈可副大队长取得联系。陈大队长告诉指尖客户端记者,市执法支队会下发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然后大队对辖区内所有的港口企业按计划检查,一视同仁。检查频次每一家都差不多,不会相差太多。指尖客户端记者提出想看一下三大队对其他港口企业检查的执法记录,陈大队长表示需要向支队请示,支队同意后,会提供给记者。但截至发稿前,指尖客户端记者并未收到陈大队长的反馈信息。

在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指尖客户端记者与负责荻港船厂码头执法检查的朱俊副局长取得了联系。朱副局长因为当时不在办公室,他让记者把想要了解的问题提供给了该局的工作人员,之后会给记者回复。朱副局长称,他认识徐某,是当地一家企业的负责人。但是他表示不会因为徐某而特意针对荻港船厂码头,至于为何频繁检查中未叫停码头在建项目,而建成后却强令拆除等问题,截止记者发稿前,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并无回应。

4月9日晚,最初与甘友祥一起与陈武见面的李先生接受指尖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证实陈武的确提出让甘友祥把51%的码头股权转让给徐某,并称否则码头肯定干不好。

4月10日中午,指尖客户端记者向陈武求证此事时,陈武表示已经记不清了。他记得跟甘友祥的确探讨过码头股权转让的事,但他否认是徐某让他去谈的。

4月10日当天,指尖客户端记者多次拨打徐某的手机,但均提示处于关机状态,他也没有回复记者的采访短信。


官方回应

4月16日,“芜湖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上,对于有网友反映繁昌区某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的问题,芜湖市调查专班成员、市政府办(市营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第一时间组织专班进行调查核实。

通过赴企业走访座谈、查阅相关登记记录和市区镇有关单位执法检查记录,经比对数据信息和统计汇总,2023年,芜湖市直相关单位和繁昌区对该企业开展检查、走访活动共计65次。其中,执法检查26次,内容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违法建设等,涵盖交通、生态、水务、应急等领域事项。这些执法检查共发现问题27个,分别是环保问题16个、安全问题9个、管理问题2个。

另外,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了安全环保等工作指导25次、宣传走访9次、助企纾困走访5次。下一步,工作专班将对执法检查的合法合规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全面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评 论

漫·议|一年执法检查超百次,让企业宁静生产咋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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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一企业被曝“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4月16日,芜湖市有关方面回应称,经查核,去年对该企业开展检查、走访活动65次,另外,还有安全环保等工作指导25次、宣传走访9次、助企纾困走访5次。企业平均两三天就要被检查、指导一次,哪里还有精力生产?

企业稳,经济才能稳。然而,在一些地方,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及各种调研指导,常搅得企业心神不宁。另外,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还有个别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刁难式”执法,更让企业叫苦不迭。欲想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明令除非企业危害公共安全或重大突发事件,执法人员非必要不要随意到企业检查,让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一心一意抓建设。(孟亚生/文 勾犇/图,来源:交汇点新闻)


新京报快评|一年进企检查走访65次,还是少给企业添负担吧

竟有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

据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安徽某市有企业频繁遭遇执法检查,对此,当地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比对数据信息和统计汇总,2023年,该市市直相关单位和企业所在区对该企业开展检查、走访活动共计65次。其中,执法检查26次,开展相关工作指导25次、宣传走访9次、助企纾困走访5次。

当地及时就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澄清,并向社会通报,这样的态度值得肯定。不过,虽然执法检查没有超过200次,但“一年进企检查、指导和走访65次”的数据也已经相当频繁。毕竟,一年当中的工作日不过二百余天,如果加上企业准备材料、接待、汇报等时间,65次这个数据已然不算少。

政府进企检查、指导和走访次数一旦过于频繁,无疑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尤其是对一些产业园区的明星企业而言,频繁的检查接待,对不少企业负责人而言可谓“压力满满”。

从报道看,“一年进企检查、指导和走访65次”是市直相关单位和企业所在区进企的次数。诚如有网友说的那样,这有没有排除属地街道、乡镇进企的数据,还未可知。这样的现实应该引发相关方面的重视。

要强调的是,对生产企业来说,接受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违法建设等方面的执法检查,有其必要性。从此次当地公布的数据看,在26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共发现问题27个。这表明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而从当地公布的信息看,相关执法检查涵盖交通、生态、水务、应急等诸多领域事项,这或许也是执法检查次数较多的原因之一。

现实中,多部门多层级分批次检查等重叠执法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样的现象也该引起重视。对此,相关方面不妨加大统筹力度,以明确的制度性举措建立沟通与协调机制,降低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成本。

在此基础上,一些执法检查或可尽量采取联合检查等方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降低企业接待汇报成本,给执法检查“瘦身”,尽量为企业“减负”。

回到此事去看,当地除了26次执法检查外,针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宣传走访次数也相当多。比如,开展相关工作指导25次、宣传走访9次,这其中的一些进企理由是否合适,也有待商榷。当然,这可能是个别极端案例,但即便如此,该案例也是一个提醒。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虽然延续回升向好态势,然而,现实中的不少传统生产企业、小微企业依旧面临着一定的经营困难。在此背景下,企业需要在更为包容的大环境下休养生息。

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要持续降低进企检查走访频次,让企业少点准备材料、接待汇报的时间,多把精力用在企业经营上。在机制建设上,也不妨持续以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基本导向。

2022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要求,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这样的要求显然要坚决予以贯彻落实。

让监管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为企业“减负”,不仅要着眼长远的制度建设,也要从眼下的“检查瘦身”等细节做起。

地方相关部门不妨因地制宜,对必要的执法检查建立清单,对清单外的检查事项严格控制,以规制那些频频伸出的“检查之手”。唯有如此,方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让企业经营更安心。(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来源:新京报)


大象新闻评论员:是过度执法,还是选择性执法,芜湖官方应该厘清

对于此事,大象新闻评论员李长需发表评论:

是过度执法,还是选择性执法,芜湖官方应该厘清

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事件,终于等来了回应。

4月16日,在“芜湖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布会”上,针对有网友反映芜湖市繁昌区某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的问题,芜湖市调查专班成员、市政府(市营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组织专班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赴企业走访座谈、查阅相关登记记录和市区镇有关单位执法检查记录,经比对数据信息和统计汇总:2023年,芜湖市直相关单位和繁昌区对该企业开展检查、走访活动共计65次。其中,执法检查26次,内容涉及生产安全、环境保护、违法建设等,涵盖交通、生态、水务、应急等领域事项。

芜湖组织专班调查的结论,只有65次,与此前安徽省芜湖市荻港船厂码头承包负责人对媒体所反映的200多次,有着不小的差距。码头承包负责人称,自拿到《港口经营许可证》之后一年的时间内的200余次检查,都“有据可查”。不知道专班在调查时,是否查看了码头的各种证据?其结论又是否能得到企业的认可?

不过话说回来,即便是65次检查和走访,也不算少了。算下来,一个月就得超过5次。那意味着每周都会有检查、走访,难怪码头承包负责人会质疑:“企业几乎每天都要应对执法检查,怎么可能经营好?如此频繁地执法检查正常吗?”

不可思议的是,65次检查走访并不是最终数字。官方在发布会上还提到,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了安全环保等工作指导25次、宣传走访9次、助企纾困走访5次。那意思是,检查走访之外,还有39次打着各种名头的活动。“指导”也好,“纾困”也罢,乌泱泱的来了一拨又一拨,主打一个不干实事。要不然,来了39拨人,企业的困境既没得到“指导”,也没得到“纾解”,反而逼得人家不得不对着媒体大倒苦水,尴尬不尴尬?

问题的关键是,这上百次的检查、“纾困”,是“过度执法”,还是“选择性执法”?码头承包负责人曾怀疑,这么多的检查让其干不下去,是因为有人想通过此种方式让他转移股份给某人。因为此前他曾被中间人转告,要求将股份转让给某人,“股权不转让给某某,码头肯定干不好”。他不同意转让,就有了如此频繁的检查。

但在官方的通报中,并未就此做出回应,只是称,“下一步,工作专班将对执法检查的合法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全面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很显然,当地将此事定性为“过度执法”了,而并非是像码头承包人所怀疑的“选择性执法”问题。

这显然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定性,“过度执法”,应该是针对所有的企业主体,就像当地某个执法部门所称的那样,对所有企业都是“一视同仁”,受害者也并非只有一家企业。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对执法的合法性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调查确实很有必要。

但如果只是针对一家企业进行“过度执法”,那就是“选择性执法”了。相关执法部门有没有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帮助不法个人打击报复或谋取不当利益?这些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没有徇私舞弊和滥用职权,成为不法人员的“帮凶”?这显然是公众最关心的地方,也应该成为调查的重点。

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事件,对当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影响,已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即便当地出台200多项提升营商环境的新举措,也不一定能弥补该事件对营商环境的伤害。当地政府应该认识到该事件的严重程度,厘清该事件的性质,摸清调查的重点,对症下药,做出令公众和当地企业信服的结论。(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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