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更新时间:2024/4/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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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既是推进自贸港建设的有力手段,也是自贸港建设的重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多次向世界宣示扩大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鲜明决心,并就重大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经中央批准,海南于2022年12月成立了营商环境建设厅,随即设立市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全省形成贯通上下,紧密融合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社会信用于一体的营商环境建设新格局,海南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快速优化的新阶段。

自贸港建设核心任务是“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即投资、贸易、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五个方面的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和“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即对特定进口商品免征关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高端紧缺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减按15%征收,并启动直接税为主体的国际化的简税制改革)。围绕这一目标,海南聚焦贸易投资、法治环境、企业服务等领域,打造更具自贸港特征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锚定最高开放水平,促进贸易投资更加自由便利。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围绕落实RCEP,深入推进20条行动措施,与RCEP成员国货物贸易实现两位数增长,服务贸易总额实现翻番。围绕对接CPTPP,在认证认可,经营主体登记等领域先行先试。围绕对接DEPA,启动编制数字贸易发展规划,全年数字贸易总额超140亿元。实施最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7项限制措施,比全国版更加开放。实施中国首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先行先试27条特殊开放政策。“一负两正”零关税清单实施以来,累计进口货值195.7亿元。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累计内销货值46.7亿元。促进“三大境外消费回流”。连续举办三届消博会,实施离岛免税“担保即提”“即购即提”,离岛免税店销售额同比增长19.3%;新引进国际创新药械86种,医疗旅游人数增长60.1%;获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8个、在校师生超两千人。持续完善优化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单一窗口”。面向全球投资者提供240项跨部门、跨平台、跨场景融合办理的投资相关业务服务,线下设置了27个专业服务点,构建外商投资事项“一窗办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制度和通关便利化措施扩区。口岸进口和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为31.04小时、0.89小时,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用足用好第五第七航权、59国免签等政策,打造国际航空中转枢纽,开通2条第五航权航线,恢复和新开境外客货运航线50条,新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11条。

二、聚焦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建设国际化法治环境。加快完善可预期的配套法规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依照立法授权,创新性地将公平竞争条例、“承诺即入制”等列入地方立法,先后颁布约30部营商环境相关法规。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设立海南第一、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在海口、三亚设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海南国际仲裁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第二批“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仲裁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快建设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海南样板”。

三、解决经营主体急难愁盼,强化外商外企便利服务。加大招引力度。出台支持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总部基地和境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总部基地“两个基地”建设15条核心政策举措。发起全球自由贸易区(港)伙伴关系倡议,成员达30家。创新支持政策。制定出台新版自贸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创新推进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两证”合一。上线“一站式政策查询解读平台”和”“海易兑”,发布惠企政策14000余条,累计兑现资金超27亿余元。建立服务体系。成立高层级外资工作专班,建立外企圆桌会议制度。畅通外企问题投诉渠道,出台《海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和《海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指南》,外企可随时通过“单一窗口”、12345热线、全球投资服务热线等平台反应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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